幼师专业学生被安排进电子厂实习,家长质疑
2024/12/6 来源:不详中科获平安医院殊荣 https://disease.39.net/bjzkbdfyy/180102/5972960.html
河南洛阳。朱女士的女儿在一家中专学校学幼师专业,结果孩子到了实习期,却被安排到江苏省昆山市一家电子厂实习,甚至连学生的学生证都被领队老师收走,这让朱女士非常的气愤。
其中一名学生介绍,她今年还不到18岁,前不久学校统一安排车辆从洛阳出发到该电子厂,每人缴纳元车费,大约有多名学生,专业各有不同。到工厂后,安排8个人一间房,她上的是夜班,基本上从晚上8点多上班到次日早上8点下班,中间有休息时间,工资一小时14元,没有加班费。
因为每天都是过着流水线工作,所以一些学生吃不了苦偷偷跑掉了,而一些同学也和老师提出拿回身份证离开,但都被告知,如果离开电子厂回到学校就会受处分。
朱女士质疑,自己的女儿和这些同届的同学,都是学幼师专业的,安排实习工作最起码应该专业对口。
对此,学校方面做出解释,表示学校安排实习是正常教学计划安排,进行相关备案,也和家长们提前告知了情况,只是一些家长不满意。而且洛阳的幼儿园有限,不能把学生全部安排进去,目前只是让学生们先在厂里实习,挣些生活费。
至于“没收”身份证的说法,学校解释是给学生们办保险,而加夜班的情况,该负责人表示不清楚,接下来会去了解。
对于学校的解释,网友们却不买账,有网友表示:学校既然不强制实习,就让学生自己找幼儿园进行实习也行,为啥非要去电子厂呢?
其实也不怪网友会有这种想法,因为学校方面的解释确实不令人信服,就比如说不了解学生是否加班,如果真的如学生和家长所言,那学校方面不可能不知道,或许更多就是在狡辩。面对学生们是一个态度,面对媒体却是另一番表象。
先不说学校是否安排了对口专业,就学生加班上夜班这一点,就很有问题。
根据《劳动法》第五十八条,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。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。
也就是说,对于未成年工加班的规定为,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加班。对于未成年的劳动者,实行缩短工作日制度,并且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加班加点和夜班工作、对于某些经过批准允许招收16周岁以下的学徒的特殊行业,国家还规定了一些特殊的保护措施。
所以说这件事不能听一方之言,有关部门还是有必要介入了解一下,到底是为学生积累工作经验,还是利用学生打工赚钱,学生和学校都需要一个解释。